在化工现场,GDS系统(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是装置区最重要的安全防线之一。在现场有人提问:GDS系统的二级报警和故障信号需要接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吗?先别急着下结论。昌晖仪表把GDS报警的几个基础点捋清楚,答案自然就出来了。
1、什么是二级报警?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检测报警,应采用两级报警:一级报警是高限报警,属于警示性报警,告诉你有点苗头了,去看一眼;二级报警是高高限报警,一旦触发,意味着情况已经比较紧急,需要立即处理。GDS的联锁控制信号,就是从二级报警信号引出的。
2、二级报警的设定值是多少?
根据GB/T 50493-201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第5.5.2条:可燃气体一级报警设定值≤25%LEL;二级报警设定值≤50%LEL;有毒气体一级报警设定值≤100%OEL;二级报警设定值≤200%OEL。
当现有探测器的测量范围不能满足测量要求时,有毒气体的一级报警设定值不得超过5%IDLH,有毒气体的二级报警设定值不得超过10%IDLH。
3、GDS系统的二级报警和故障信号需要接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吗?
答案是需要。依据GB/T 50493-2019 3.0.3条: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信号应送至有人值守的现场控制室、中心控制室等进行显示报警;可燃气体二级报警信号、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报警控制单元的故障信号应送至消防控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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