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设备谐波电流发射限值一直有标准要求,《电磁兼容限值 第1部分: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17625.1-2022经历了1998、2003、2012、2022四个版本,2022版是转化IEC 61000-3-2:2020标准,与国际标准同步。
照明设备也被该标准规定了限值,与上一版相比,最大变化为:更改了额定功率≤25W的照明设备的发射限值要求,改为5W≤额定功率≤25W的照明设备发射限值,低于5W的所有照明设备不规定发射限值。下面直接看数据。
1、额定功率大于25W
表2 C类设备的限值
注:表格编号为标准的原编号,C类设备为照明设备。本文仅做格式变动,数据没变。与上一版标准相比,额定功率>25W的非白炽灯照明电器仅3次谐波由“30*λ”改为“27”,表中注释b说明了27的由来。
2、5W≤额定功率≤25W的照明设备
GB17625.1-2022规定,5W≤额定功率≤25W的照明设备,应符合以下三项要求之一。各位注意,是“三项要求之一”,很自然,企业会选择最容易做到、且最经济的要求。
①谐波电流不应超过表3第2列中与功率相关的限值。
②或用基波电流百分数表示的3次谐波电流不应超过86%,5次谐波电流不应超过61%。
③THD不应超过70%。用基波电流百分数表示3次谐波电流不应超过35%,5次谐波电流不应超过25%,7次谐波电流不应超过30%,9次和11次谐波电流不应超过20%,2次谐波电流不应超过5%。
表3 D类设备的限值
三项要求哪个容易做到?个人认为,第二项相对简单且经济,仅对3、5次谐波电流有要求,对其它次谐波电流、THDi均没有要求,简单、经济、易行。
此外,还可以看到,对小于5W的照明设备没有规定其发射限值,生产企业肯定很开心!这样规定是可以理解的,小于5W的照明设备例如LED球泡,要解决好谐波问题需要在其驱动电源上采取相应的措施,所增加的成本占整个球泡比例过高。
总之,由于产品标准的原因,额定功率大于25W的非白炽灯照明电器谐波控制相对较好;25W及以下照明电器谐波控制相对较松;小于5W的照明设备没有规定其发射限值,可能会成为照明电器谐波的重灾区。
作者:李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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